根据《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考生戴维(考生编号105323103501580)自愿放弃拟录取的申请。学院按规定拟录取考生李洲(考生编号105323103501593)。
公示期6月14日—06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院复试细则中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复核并回复考生。
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