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2 19:23 浏览次数:

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314

50

70

2.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电子信息

   [085400]

344

50

8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 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10

电子信息[085400]

16+1(士兵专项)


2.复试名单见附件1,同时请大家务必在3月26日前加2024年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研究生复试QQ群:427401985。

四、资格审核

1.审查内容: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前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及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4)《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随同复试资格审查资料一起提交,详见附件2。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资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2024年3月28日9:00-10:00,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三楼C312会议室。

2.面试抽签

抽签时间:2024年3月28日14:30,地点:湖南大学综合教学楼408室全体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抽签视同放弃此次复试资格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笔试安排:2024年3月28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湖南大学综合教学楼408室。全体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

2)专业综合面试安排: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候场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20,地点: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三C310会议室

面试地点:

专业

面试地点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三B301会议室

电子信息

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三C312会议室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其中第①②项为必带材料,②-⑦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进入面试时交各面试组秘书查阅,面试后取回。①身份证、准考证;②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③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 PETS等成绩单);④获奖证书;⑤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⑥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共100分(闭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为14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 专业课笔试(100分)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F3501 半导体物理与电子器件

电子信息专业:F3501 半导体物理与电子器件

2. 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共14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复试规则

1.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总分240分)。

2.在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成绩高者名次优先;在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名次优先;在前三者都相同的情况下,数学分高者名次优先。

3.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院系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0070,杨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 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0070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2024年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半导体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4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