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23〕41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教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具有正高职务的教学科研岗副职领导、教授代表等组成(7-15人,单数),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申报对象与指标
申报对象为我院全职在岗聘用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申报岗位职务应与所聘岗位相符合。我院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岗评聘指标0个;四青人才不受指标限制。
专职科研岗(全职博士后)岗位职务评聘指标单列,不设学院推荐指标限制。
三、评聘依据
按照《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大人字〔2021〕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优先推荐满足基本条件的教学科研岗教师。
四、评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个人申报 |
11月7日前 |
1.单位传达通知内容; 2.申报者进行申报(教学科研岗和专职科研岗、全职博士后申报者通过人事系统线上申报,教学为主岗申报者线下填写申报表附件。 *请仔细阅读附件6《教学科研岗职称线上申报操作手册》,进行高质量填报。 *申报材料提交学院之前,请申请人先到学院教学管理相关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签字。 |
单位推荐及学院评审 |
11月15日前 |
1.审核申报者的任职资格和申报材料,对其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等进行全面考察,申报材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推荐学校集中评审岗位申报人选,公示期过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教学科研岗军工研究方向、教学为主岗、专职科研岗及全职博士后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及附件支撑材料纸质版,其中军工研究方向申报表填写及附件支撑材料需符合军工保密相关要求。 *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岗位等基本信息。 |
11月27日前 |
1.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学院评审,公示期过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教学科研岗(除军工方向外)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报表(系统打印后完成签字盖章审核等,一式三份)、学院汇总表(系统生成,一式一份)纸质版及附件支撑材料纸质版。 *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岗位等基本信息。 |
学校评审 |
12月31日前 |
1.人力资源处组织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材料复核; 2.学校分岗位分学科组织实施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3.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校长办公会审定 |
1月1日前 |
校长办公会审定评审结果,行文。 |
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23〕41号)文件执行,由学校人力资源处和学院负责解释。
半导体学院
2023年11月5日